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
校園伺服器管理辦法
100.02.23計算機與網路中心主管會議通過
100.03.28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期初會議通過
一、宗旨:
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昇本校網路服務品質、確保資訊與網路安全及有效管理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適用範圍:
本校各學術、行政單位或個人對外開放網際網路服務之伺服器。
三、實施要點:
(一) 各個對外提供網際網路服務之伺服器須指定專人負責。伺服器負責人須填寫伺服器建置申請表(如附件一),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經審核後方可提供服務。
(二) 各單位或個人所架設之伺服器,其使用需遵守本校校園網路及台灣學術網路使用相關規範,若有進行非所宣稱之服務,或遭駭客入侵、發生異常流量、發廣告信、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行為時,所衍生之相法律問題,均由切結人負完全責任,本中心並得停止該伺服器網路連線權利。
(三) 各單位或個人所架設之伺服主機,必須有專人定期執行安全性之維護與更新,且須定期(每學期不得少於壹次)清查伺服器資訊內容,並記錄、追蹤處理情況(如附件二)。本中心不定期對列管伺服器進行資訊安全檢測。
(四) 本中心得封鎖未申請且提供服務的伺服器或取消管理不善之伺服器,以防止資安事故發生。
四、本辦法經本校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